首頁 藝術學原理(第2版)

[本章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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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也稱藝術作品,它是受藝術體製影響創作生成的一套多層興辭結構係統。它以藝術興媒為物質載體,以藝術興辭為呈現方式,以藝術興象為核心內容,以藝術興格為區別特征。藝術品的存在形態包括興媒層、興辭層、興象層、興格層四個層麵。藝術興媒,指具有表述創作感興或觸發接受感興等作用的藝術媒介載體。它包含了媒質、媒器、媒體三個層麵,具有興辭調整、興象生成、興格展現等作用。藝術興辭,指具有調達體驗及其理想與生存境遇間關係作用的符號實踐方式。它由“感興”和“修辭”構成,前者提供深沉體驗與超拔理想,後者提供符號實踐具體途徑,後者通過適當編碼方式將前者予以形式化、具象化。藝術興辭的編碼特征分為:隱興與轉興,蘊辭與秀辭。藝術興象,指基於興媒承載而經興辭生成且富於感興深蘊的藝術形象構造。它具有媒辭性、虛擬性、情感性、蘊藉性等特征,並有象征、典型、意境、仿象四種類型。藝術興格,指基於藝術家內在感興情性而呈現於藝術品外在體貌特征的藝術風韻格調。整體結構上,它由作者興性與作品風格兩個部分構成;構成方式上,它由興、風、格三個層次構成。藝術興格的類型,依據藝術門類不同,可分為文學興格、繪畫興格、音樂興格、雕塑興格、建築興格、舞蹈興格、電影興格等。藝術興格對於藝術品、藝術家、藝術欣賞者乃至藝術本身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