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語藝術歌曲進入17世紀之後,在創作方麵有了進一步的發展,這一階段的代表人物有哈斯勒(Hans Leo Hassler, 1564—1612),他曾經在意大利學習,對於德國歌曲的抒情化做出了貢獻。還有一位阿爾貝特(Heinrich Albert,1604—1651)被公認為“德國民歌歌曲之父”(Volkstumliches Lied),他的曆史貢獻在於“徹底拋開法國和意大利的影響,反對把意大利歌曲作為創作模板……用典型的德國民間音樂風格為同代德國詩人的作品譜曲”[1]。
到18世紀,也有如舒爾茨(Jonann Abrahan Peter Schutz,1747—1800)、萊夏爾特(Johann Friedirch Reichardt,1752—1814)、采爾特(Carl Friedrich Zelter,1758—1832)等一批作曲家,都以寫歌曲而聞名,不過,“Lied這一體裁因羽毛不豐而一直未能登上音樂王國裏的‘帕爾納斯山’”[2]。
德語藝術歌曲的真正發展是在海頓之後,到莫紮特手中,才形成了真正意義上的德語藝術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