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人而言,萬物的存在價值都從實用開始。從中西藝術史的考古材料和曆史經驗來看,人類最古老的原始藝術都是實用藝術;而晚近興起的現代設計、公共環境藝術包括鋪天蓋地的戶外商業廣告牌,更是藝術生活化和日常生活審美化的視覺奇觀。因此,探討藝術的家族譜係,“有用性第一”的實用藝術首當其衝。
一、建築藝術
房子是現代都市草根心裏的痛,因為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從“蓬牖茅椽”的農村通過奮鬥來到城市,結果發現,“雕梁畫棟”的別墅遙不可及,就連腳下一小塊聊以擋風避雨的出租屋都不屬於自己。從有到無,從必需品到奢侈品,這事實是“家”和“人”的雙重異化。作為人類“居住的機器”和棲息的港灣,建築是物質與精神相連接的橋梁。它絕非我們看似的那樣僅僅是一塊冰冷的物體,而更有可能是一種詩意的存在。
體現在外在特征上,建築首先是實用性與審美性結合的典範。古羅馬建築師維特魯威在《建築十書》中指出,建築的基本原則是“堅固”、“實用”、“美觀”,這也就是我們所熟知的“建築三原則”。其中,堅固也是實用性的要求,因此,一個建築被選擇的首要依據是實用。文藝複興時期著名建築家托伯特·哈姆就明確指出:“所有的建築物,如果你們認為它很好的話,都產生於‘需要’(Necessity),受‘實用’(Convenience)的調養,被‘功效’(Use)潤色,‘賞心悅目’(Pleasure)在最後考慮。”[1]這裏說的“賞心悅目”就是美觀,美觀是人從“物質人”向“精神人”升華的表征。這是因為,“一個建築是一個天地,把什麽建立在‘最小’之概念上,那是不可思議的。人類的精神也有它的需要,其中就需要空間,人在空間裏伸展自己,擴大自己並使自己得到快樂”[2]。尤其是隨著人類物質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精神需要的層次也變得日趨豐富、多元了。因此,建築的價值一方麵建立在堅固、實用的基礎之上,但“歸根到底,決定一個建築物的重大價值,看來總是美學標準”[3]。今天,我們在國內參觀北京故宮、南京中山陵抑或蘇州博物館,到國外遊賞希臘的帕特農神廟、法國的巴黎聖母院或者是澳大利亞的悉尼歌劇院,我們斷不會區分哪個柱子是實用的,哪個屋簷是審美的,因為作為藝術的建築已經緊緊將實用和審美的功能融合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