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樂評人的紛爭似乎就像春去冬來一樣年複一年。圈內圈外之爭、識譜與否之爭、前輩新秀之爭,有的是觀念和觀點不同,有的是立場角度相異,有的是夾雜著觀點、角度和立場的幫派間火並,這樣的紛爭沒有窮盡也沒有結果,不是把紛爭雙方都炒紅,就是兩敗俱傷。
文人相輕自古就有,而我一直在想如何找到一個衡量樂評人資曆和水平的有據可依的方法。在國家的職稱體係中,中高級三檔職稱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年青一代挑戰前輩的需要,而且越來越多體係和體製外的評論人的出現也使對樂評人本身業務水平的鑒定成了當務之急。就如曾有樂界大鱷在私下對我發飆時說的:“你說我好,我很高興。你說我不好,請問你有何德何能說我不好?你會演奏嗎?你會指揮嗎?你做過樂團管理嗎?你憑什麽說我不好?”樂評人的莫大尷尬就在於此。
半官方機構其實早在多年前就開始覬覦樂評界,比如掛靠在音樂家協會下的二級組織中國音樂評論學會。這一學會的官方色彩、對作品分析的偏重和對樂評理解的偏差與時下所流行的樂評(music journalism,也是本人理解的樂評)概念格格不入,因此除了在音樂院校和幾本刊物上發表評論外並無太多社會影響。當然也有例外,比如借助於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的評論基金,上海音樂學院音樂學係與《文匯報》的共建平台讓一批音樂學院學生的文章見報。因此,《文匯報》成了樂評的一處標杆。
由此可見,樂評的出口、平台和載體應該是大眾傳媒。這點在西方的樂評界屢見不鮮。順勢想到,為何不以平台來衡量樂評人的“何德何能”呢?因為業界對音樂家水準的評判看的既是樂評,更是其合作者,也就是平台。比如一位能與柏林愛樂、紐約愛樂、倫敦交響、維也納國立歌劇院、斯卡拉歌劇院或者馬林斯基劇院合作且固定的合作者,大體應該就具備一流水準。那可否為樂評人開一個發表媒體清單,也就是平台列表,以此作為對樂評人水準和影響力的衡量方式呢?能夠定期在國際性的權威平台刊出文章,受邀出訪(而不僅是隨國內團體出訪)國外頂尖音樂機構並撰寫評論的文字工作者,理應得到同行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