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文學理論新編(第4版)

一、生活積累與心靈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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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學寫作論中,流行著再現說與表現說兩種說法。再現說認為,文學是對生活的摹仿。如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說:“藝術也是這樣造成和諧的,顯然是由於模仿自然。繪畫在畫麵上混和著白色和黑色、黃色和紅色的部分,從而造成與原物相似的形象。”[1]柏拉圖既在“迷狂說”中推崇靈感,又提出了“鏡子說”:“拿一麵鏡子四麵八方地旋轉,你就會馬上造出太陽,星辰,大地,你自己,其他動物……”“我想畫家也是這樣一個製造外形者。”[2]亞裏士多德進而把摹仿視為人的本能:“人從孩提的時候起就有摹仿的本能(人和禽獸的分別之一,就在於人最善於摹仿,他們最初的知識就是從摹仿得來的),人對於摹仿的作品總是感到快感。”[3]又認為:“史詩和悲劇、喜劇和酒神頌以及大部分管簫樂和豎琴樂——這一切實際是摹仿,隻是有三點差別,即摹仿所用的媒介不同,所取的對象不同,所采的方式標不同。”[4]到了別林斯基還有這樣的說法:“詩歌是生活的表現,或者更確切點說,就是生活本身”“生活和詩歌簡直就是同一個東西。”[5]在西方,一直到浪漫主義產生以前,藝術創作論都是奉摹仿論為圭臬。

表現說的基本觀點是,文學是心靈的表現。表現說的出現很早,柏拉圖的“迷狂說”和“靈感說”認為:“抒情詩人……不得到靈感,不失去平常理智而陷入迷狂,就沒有能力創造,就不能做詩或代神說話。”“無論在史詩或抒情詩方麵,都不是憑技藝來做成他們的優美的詩歌,而是因為他們得到靈感,有神力憑附著。”[6]這個觀點與他所說的詩與理式隔著三層有點矛盾,但是柏拉圖的靈感說影響深遠。康德的“天才論”也屬於表現說:“美的藝術不能不必然地被看做天才的藝術。”[7]“一種自然美是一個美的事物;藝術美則是對一個美的事物的美的表現。”[8]此後尼采(Friedrich Nieztsche)的“酒神精神”說、柏格森(Henri Bergson)的直覺說、弗洛伊德的無意識升華說、克羅齊的直覺表現說以至誕生於現代主義思潮中的各種藝術創作論都可歸於表現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