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車一向很小心,唯一一次出過事是在2002年的仲夏,那天好像從一開始就事事不順,不是屬於我的日子。
當時我正在加拿大開幹洗店,老公那年拿到了博士學位,到美國去做博士後了。他有了新去處,我就張羅著賣店,老話不是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扁擔跟著走嘛。
可這店不是說脫手就脫手的,人家要來看店,要考證,要查賬,要潛伏在街角觀察記錄,看生意是否和你說的吻合,決定要買了還要籌錢或貸款,這都是需要時間的。
老公去了一個月後,打電話說要回來探親,我就告訴他如果想讓我接送,就得趕早晚開店前或關店後的時間。因為開店那一陣,來看店買店的人像走馬燈一樣,不是請的工人能招架的。
於是他就買了早晨五點半到達底特律的機票,這樣一個多小時開回家,正好七點鍾開店門。
在他要回來的前一天晚上的九點多鍾,馬上就要打烊了,門鈴突然響了,進來一個人手裏拿著一套黑西服。我出來一看是鎮上的警察局局長,他的警服每周都送來洗,所以彼此很熟悉,像老朋友一樣。
打過招呼後他有點不好意思地講,第二天有個葬禮要參加,剛剛發現西服領子上有個油斑,問我能不能連夜給幹洗出來,明天一早來取。
要放在平時,幫他這個忙不算什麽,可第二天一大早四點多鍾我得去接機,看著他那懇求的臉,想著幾年來人家那麽照顧我的生意,我強顏歡笑地把活收下了。隨後就忙乎上了,等到一切都收拾利索,已接近半夜,趕緊躺下睡覺。
誰知到了下半夜,三歲多的女兒做了噩夢,大哭起來,就趕緊爬起來哄女兒,直到她重新入睡為止。
這時候看看時間,也差不多該動身了,我也就睡了不到三個小時的覺,衝了一大杯熱騰騰的咖啡,就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