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嵩之,字子申,號野樂。1189年(南宋淳熙十六年巳酉)正月二十九日生於慶元府鄞縣(今浙江寧波)。他是史彌忠的長子,史漸的長孫。從小倜儻灑脫,喜愛經濟。1207年(開禧三年),19歲的史嵩之以“周禮魁漕舉”,即由轉運司類聚本路現任官員所牒送的子弟和五服內親戚,以及寓居本路的士人等所舉行的貢舉考試,成績合格,可直接參與省試。史嵩之不僅獲得了資格,且成績不錯。1220年(宋寧宗嘉定十三年),當他31歲時,登上劉渭榜賜進士出身。分配給他的第一個職務是光化軍司戶參軍,這是掌管一個州的戶籍、賦稅、倉庫事務的職務,從低級官吏做起,是南宋政治製度規定的。1223年(嘉定十六年),轉為京西、湖北路置司準備差遣,這是地方長官中準備臨時派遣去處理各種事務的官吏,雖屬臨時性的官職,但不影響職位的上升。第二年,又升為幹辦公事,成為官府的辦事人員。1227年(寶慶三年),官府讓其主管機宜文字,遷至襄陽府通判,職責相當於州府的副長官,有監察州府官吏的權利,各州的事務必須由知府與通判聯署方能生效。這是一個武官的職務。
由於史嵩之工作十分努力,尤其在軍務方麵成績卓著,因此不斷得到升遷的機會。由此開始,他官運亨通,一路春風,不斷受到厚愛。1232年(紹定五年),43歲的史嵩之受朝廷重用,加其職務為大理卿兼權刑部侍郎,第二年正式升為刑部侍郎。這是掌管刑法、獄訟、赦宥、敘複定罪事務的副手官吏,屬於行政、刑部副部級的職務。
1239年(嘉熙三年)正月,50歲的史嵩之,就自京、湖安撫製置使進入右丞相位置並兼任樞密使,具體參與都督兩淮四川京西、湖北軍馬。還進封公,加食邑,又兼督江西、湖南軍馬,後改都督江、淮、京、湖、四川軍馬。此時,他先後與喬行簡、崔與之、李宗勉等合相。1241年(淳祐元年)至1243年(淳祐三年)史嵩之開始獨相時期。任相期間,史嵩之曾推薦賢士32人,如董槐、吳潛等人。董槐是安徽籍進士,在地方任職期間有政績,接受史嵩之的推薦由地方轉至中央機關。後於1255年自通奉大夫、參知政事特授宣奉大夫、右丞相兼樞密使,入相。他以整頓綱紀為急務,遭到別人的嫉妒,1256年六月,為專門恣事的丁大全追逐所彈劾。吳潛是嘉定十年進士第一,在史嵩之推薦下進入朝廷任職。1251年,他自參知政事授宣奉大夫、右丞相兼樞密使入相。1252年十一月罷。1259年十月,自銀青光祿大夫、醴泉觀使、兼侍讀、崇國公、左丞相兼樞密使,再度入相,當時,元軍攻鄂州、廣西,他曾上書反對丁大全與閻貴妃相勾結等誤國行為,因此而遭罷貶。其後,董槐、吳潛兩人都被人們稱之為賢相,受到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