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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申論的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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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論的性質與特點

申論是近年來行政機關考選公務員和幹部的重要命題形式。“申”即“申明”、“申述”;“論”即“論述”、“論證”。“申論”即發表自己的見解和看法,提出自己的主張和對策。申論考試借鑒了古代的策論,也總結了過去十餘年各地考選公務人員的經驗,是一種從傳統文化到現代文化再到先進文化的創新考試方式。申論試題一般由閱讀材料、概括問題、提出對策、進行論證這四個環環緊扣的部分組成。試題內容直接聯係著行政工作的實際,因此它能夠測試出應試者分析、解決社會問題與事件的策略水平、應對能力,為行政機關選拔出高素質的人才。申論考試形式靈活多樣,既考察普通文體的寫作能力,也考察公文的寫作能力。其資料涵蓋社會生活的各方麵,都是些社會熱點問題和焦點問題。申論的考查具有綜合性,包括應試者閱讀理解、分析概括、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語言表達等方麵的綜合能力。申論並無確切、固定、唯一的標準答案,其方案對策應具有現實性與前瞻性。

二、申論試卷的結構

申論試卷的結構較規範,大體上分三部分:

第一,提出“注意事項”。這是重要的指導性建議,拿到試卷要先閱讀“注意事項”,以便於考試過程中正確分配時間作答。

第二,給出一係列反映特定問題的文字材料。這些數據一般約1 500~3 000字,多是幾條近似於案例或新聞綜述的“半成品”,排列上也沒有什麽邏輯順序。

第三,提出“申論寫作要求”。申論要求在閱讀理解給定材料的基礎上完成若幹題目。通常情況下,題目涉及歸納概括給定材料的主要內容或反映的主要問題;對主要問題提出具有針對性和可行性的對策、解決方案或處理建議;對提出的對策、方案進行較詳細的闡述和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