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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奴棒打薄情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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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馮夢龍

話說故宋紹興年間,臨安雖然是個建都之地,富庶之鄉,其中乞丐的依然不少。那丐戶中有個為頭的,名曰“團頭”[1],管著眾丐。眾丐叫化得東西來時,團頭要收他日頭錢。若是雨雪時,沒處叫化,團頭卻熬些稀粥,養活這夥丐戶,破衣破襖,也是團頭照管。所以這夥丐戶,小心低氣,服著團頭,如奴一般,不敢觸犯。那團頭見成收些常例錢,一般在眾丐戶中放債盤利,若不嫖不賭,依然做起大家事來。他靠此為生,一時也不想改業。隻是一件:“團頭”的名兒不好。隨你掙得有田有地,幾代發跡,終是個叫化頭兒,比不得平等百姓人家[2]。出外沒人恭敬,隻好閉著門,自屋裏做大。雖然如此,若數著“良賤”二字,隻說娼、優、隸、卒,四般為賤流,到數不著那乞丐。看來乞丐隻是沒錢,身上卻無疤瘢。假如春秋時伍子胥逃難,也曾吹簫於吳市中乞食;唐時鄭元和做歌郎[3],唱《蓮花落》;後來富貴發達,一床錦被遮蓋,這都是叫化中出色的。可見此輩雖然被人輕賤,到不比娼、優、隸、卒。

閑話休題。如今且說杭州城中一個團頭,姓金,名老大。祖上到他,做了七代團頭了,掙得個完完全全的家事。住的有好房子,種的有好田園,穿的有好衣,吃的有好食;真個廒多積粟[4],囊有餘錢,放債使婢。雖不是頂富,也是數得著的富家了。那金老大有誌氣,把這團頭讓與族人金癩子做了,自己見成受用,不與這夥丐戶歪纏。然雖如此,裏中口順,還隻叫他是團頭家,其名不改。金老大年五十餘,喪妻無子,止存一女,名喚玉奴。那玉奴生得十分美貌,怎見得?有詩為證:

無瑕堪比玉,有態欲羞花。隻少宮妝扮,分明張麗華。

金老大愛此女如同珍寶,從小教他讀書識字。到十五六歲時,詩賦俱通,一寫一作,信手而成。更兼女工精巧,亦能調箏弄管,事事伶俐。金老大倚著女兒才貌,立心要將他嫁個士人。論來就名門舊族中,急切要這一個女子也是少的,可恨生於團頭之家,沒人相求。若是平常經紀人家,沒前程的,金老大又不肯扳他了。因此高低不就,把女兒直捱到一十八歲尚未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