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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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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鍾書

在舊書鋪裏買回來維尼(Vigny)的《詩人日記》(Journal d'un poète),信手翻開,就看見有趣的一條。他說,在法語裏,喜樂(bonheur)一個名詞是“好”和“鍾點”兩字拚成,可見好事多磨,隻是個把鍾頭的玩意兒(Silebonheur n'tait qu'une bonne heure!)。我們聯想到我們本國話的說法,也同樣的意味深永,譬如快活或快樂的快字,就把人生一切樂事的飄瞥難留,極清楚地指示出來。所以我們又慨歎說:“歡娛嫌夜短!”因為人在高興的時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無聊,愈覺得日腳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別慢。德語的沉悶(langeweile)一詞,據字麵上直譯,就是“長時間”的意思。《西遊記》裏小猴子對孫行者說:“天上一日,下界一年。”這種神話,確反映著人類的心理。天上比人間舒服歡樂,所以神仙活得快,人間一年在天上隻當一日過。從此類推,地獄裏比人間更痛苦,日子一定愈加難度;段成式《酉陽雜俎》就說:“鬼言三年,人間三日。”嫌人生短促的人,真是最“快活”的人。反過來說,真快活的人,不管活到多少歲死,隻能算是短命夭折。所以,做神仙也並不值得,在凡間已經三十年做了一世的人,在天上還是個初滿月的小孩。但是這種“天算”,也有占便宜的地方:譬如戴君孚《廣異記》載崔參軍捉狐妖,“以桃枝決五下”,長孫無忌說罰得太輕,崔答:“五下是人間五百下,殊非小刑。”可見賣老祝壽等等,在地上最為相宜,而刑罰呢,應該到天上去受。

“永遠快樂”這句話,不但渺茫得不能實現,並且荒謬得不能成立。快過的決不會永久;我們說永遠快樂,正好像說四方的圓形,靜止的動作同樣地自相矛盾。在高興的時候,我們的生命加添了迅速,增進了油滑。象浮士德那樣,我們空對瞬息即逝的時間喊著說:“逗留一會兒罷!你太美了!”那有什麽用?你要永久,你該向痛苦裏去找。不講別的,隻要一個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約不來的下午,或者一課沉悶的聽講——這許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嚐到什麽叫做“永生”的滋味,人生的刺,就在這裏,留戀著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戀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