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人文社會科學概論

第三節 人文社會科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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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文社會科學家的素質

人文社會科學家形象與責任。人文社會科學家在社會中享有很高的聲譽,原因不僅是科學知識給人類社會帶來巨大財富和福祉,而且是因為社會科學家被視為不求功利、超凡脫俗的真理化身。人文科學不僅是建立在事實和邏輯基礎上的客觀知識,它還受社會價值的影響,也有善惡之分。有的學科是價值中立的,如語言學。馬克斯·韋伯相信,科學的目的是引導人們做出合理性的行動,通過理性計算去選取達到目的的有效手段,通過服從理性而控製外在世界,因而他主張科學家對自己的職業的態度應當是“為科學而科學”,他們“隻能要求自己做到知識上的誠實……確定事實、確定邏輯和數學關係”。

這種“科學價值中立”的觀點有時指科學知識(純科學)不反映人類的價值觀;有時指科學活動的動機、目的僅僅在於科學自身,不在於個人的價值;有時指科學理論不直接對社會產生影響,社會科學家不對其成果的社會後果負責。

“科學價值中立論”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形式和目的,其中有認識方麵的原因,也有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方麵的原因,這包括:方法上的專業化分工達到高效率;哲學上的機械唯物論把物質和精神、事實和價值截然分開;經濟學上作為一種時代精神的不幹預主義影響到科學界強調科學的自主性;政治上的官僚科層製把個人既看作內行又看作無意識的齒輪。這反映了科學發展一定階段由於專業分工過細,專業化程度高而造成的注重局部,忽視整體的局限性,反映了科學作為一種理性活動與人類的其他活動(例如,藝術、宗教等)的區別,也反映人們對自然界基本圖景的理解,還反映了科學作為一種社會建製對自主發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