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平屋雜文

我之於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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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來,我生活費中至少十分之一二是消耗在書上的。我的房子裏比較貴重的東西就是書。

我向無對於任何一問題作高深研究的野心,因之所買的書範圍較廣,宗教,藝術,文學,社會,哲學,曆史,生物,各方麵差不多都有一點。最多的是各國文學名著的譯本,與本國古來的詩文集,別的門類隻是些概論等類的入門書而已。

我不喜歡向別人或圖書館借書,借來的書,在我好像過不來癮似的,必要是自己買的才滿足。這也可謂是一種占有的欲望。買到了幾冊新書,一冊一冊地加蓋藏書印記,我最感到快悅的是這時候。

書籍到了我的手裏以後。我的習慣是先看序文,次看目錄。頁數不多的往往立刻通讀,篇幅大的,隻把正文任擇一二章節略加翻閱,就插在書架上。除小說外,我少有全體讀完的大部的書,隻憑了購入當時的記憶,知道某冊書是何種性質,其中大概有些甚麽可取的材料而已。甚麽書在甚麽時候再去讀再去翻,連我自己也無把握,完全要看一個時期一個時期的興趣。關於這事,我常自比為古時的皇帝,而把插在架上的書,譬諸列屋而居的宮女。

我雖愛買書,而對於書卻不甚愛惜。讀書的時候,常在書上把我所認為要緊的處所標出。線裝書大概用筆加圈,洋裝書競用紅鉛筆劃粗粗的線。經我看過的書,統體幹淨的很少。

據說,任何愛吃糖果的人,隻要叫他到糖果鋪中去做事,見了糖果就會生厭。自我入書店以後,對於書的貪念,也已消除了不少了。可是仍不免要故態複萌,想買這種,想買那種。這大概因為糖果要用嘴去吃,往往擺存毫無意義,而書則可以買了不看,任其隻管插在架上的緣故吧。

——《中學生》第三十九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