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過鋪著地毯的健身房,所有的人都盯著我看。我穿過飯館,所有人的目光都追隨著我。我走過商場,又有人將目光投向我。人們總是這樣一次又一次地把目光匯聚到我的身上。
我總是在“遊行”,總是被公眾的目光所追隨。陌生人的雙眼總是不由自主地看向我,盡管他們假裝在看別的什麽。
一次,有個小男孩想假裝看著玩具,但他的演技實在太差。我去找視頻遊戲的時候,他就那麽呆呆地望著我。還有一次,在飯館裏,一位男士一邊吃著東西,一邊用餘光悄悄地看我。我朝他看去,他卻低下了頭。
我一生都吸引著別人的目光。我總是從這個世界凸顯出來。雖然我不出名,但卻引人注目。
先天沒有雙手和雙腳,我卻能滿懷自信地走自己的路,我簡直就是個奇跡。這讓所有見到我的人都感到難以置信。
我沒有雙手,胳膊隻長到手腕的部分;也沒有雙腳,腿隻到腳踝,而且一條腿比另一條短近8厘米。每五十萬人裏才有一個像我這樣四肢如此不完整的人。所以,假如全球現在有七十億人,也隻有一萬四千個像我這樣的人散布在各個地方。
所以,自打我出生,我就要接受人們初見我時那種尷尬而陌生的目光。一次,我走進一家服裝店,服務員呆住了,他沒辦法回避一個很顯然的問題——我沒有雙手和雙腳。其實他完全沒有必要說那麽大聲,搞得好像四肢不全會影響到我的聽力一樣。他瞪大了眼睛快速打量了我一番,然後望著我,裝作好像並沒有發現我和其他人有什麽不同。
“您……需要點……什麽?”他問我,每一個字都說得又慢又清楚。
我不禁想,我是沒有雙手雙腳,又不是沒有腦子。但我還是裝作沒注意到他的行為。這就是我的生活。我習慣了。我敢說人們對我和我的一切都很感興趣。沒有腳怎麽走路?這種生活真是太艱難了。他是怎麽做到的?他怎麽拿東西?他自己會穿衣服嗎?他會寫字嗎?結婚了沒有?……因此我自己試衣服,買衣服,然後走開,努力裝作對這些毫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