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點符號使用錯誤在書中有三處。
1.上冊書第148頁《諸葛亮傳》注釋11“掌”字後的逗號當刪去,如此文義方通。
2.下冊書第429頁“名臣言行錄二十四卷”一段第3行“十卷。”當為“十卷,”,如此文義方通。
3.下冊書第549頁《勸學》第3段第4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當為“假舟楫者,非能水也”,如此文義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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