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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十一 廣東省計算機輔助普通話水平測試“命題說話”評分細則(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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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細則根據國家評委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製定的《計算機輔助普通話水平測試評分試行辦法》,結合我省計算機輔助普通話水平測試實際製定本。

二、讀單音節字詞、讀多音節詞語、朗讀短文三項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部門認定的計算機輔助普通話水平測試係統評定分數。

三、命題說話項由測試員評定分數。

(一)語音標準程度,共25分。分六檔:

一檔:語音標準,或極少有失誤。扣0分、1分、扣2分。

二檔:語音錯誤在10次以下,有方音但不明顯,扣3分、4分。

三檔:語音錯誤在10次以下,但方音比較明顯,或語音錯誤在10~15次之間,有方音但不明顯,扣5分、6分。

四檔:語音錯誤在10~15次之間,方音比較明顯,扣7分、8分。

五檔:語音錯誤超過10次,方音明顯,扣9分、10分、11分。

六檔:語音錯誤多,方音重,扣12分、13分、14分。

(二)詞匯、語法規範程度,共10分。分三檔:

一檔:詞匯、語法規範。扣0分。

二檔:詞匯、語法偶有不規範的情況。扣1分、2分。

三檔:詞匯、語法屢有不規範的情況。扣3分、4分。

(三)自然流暢程度,共5分。分三檔:

一檔:語言自然流暢,扣0分。

二檔:語言基本流暢,口語化較差,有背稿子的表現。扣0.5分、扣1分。

三檔:語言不連貫,語調生硬。扣2分、3分。

(四)說話時間不足3分鍾,酌情扣分:

1.缺時1分鍾以內(含1分鍾),扣1分、2分、3分;

2.缺時1分鍾以上,扣4分、5分、6分。

3.說話不滿30秒(含30秒),本測試項成績記為0分;

4.缺時可累計。停頓5秒以上(含5秒鍾)扣分,說話出現兩次以上超過5秒種停頓的情況,可累計扣分。5秒種以下的停頓可按不流暢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