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惠特妮·休斯頓傳

第12章 與法律對抗 I Fought th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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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的1月迎來了一個嶄新的世紀,但對惠特妮·休斯頓來講,則是不幸生活的開始。1985年,當她的音樂事業剛起步之時,惠特妮似乎有點石成金的魔力。然而,在2000年年初到2006年的這段時間裏,她似乎是萬物的克星,任何事隻要遇上她都會變成徹底的災難。

2000年年初,她在陽光燦爛的“菠蘿天堂”夏威夷度假。1月11日,星期二,她的假期結束了,於是她前往位於凱魯瓦-柯納(Kailua-Kona)的琪活-柯納國際機場(Keahole-Kona International Airport)。她所持的是美國聯合航空公司飛往舊金山的機票。在通過安檢時,機場保安例行檢查了惠特妮的隨身行李。他們發現她的塑料袋裏裝有15.2克大麻。當時的值班人員和保鏢公司的保安員隨即指控惠特妮違法攜帶毒品,但是他們沒有權力憑此逮捕惠特妮。作為機場保安,隻有當機場或飛機安全受威脅時,他們才有權使用武力。不過他們仍沒收了惠特妮的印花提包,並向當地警方報案。

在他們等候警察到達的過程中,反應迅速的惠特妮已經扭頭奔向登機口。在警察到來之前,她已經登上了去舊金山的飛機。在夏威夷州,持有15克的大麻要被處以1000美元罰款,還有可能麵臨30天的監禁。不管處罰條款如何,偏執的惠特妮沒有留下來承擔任何後果。據報道,當警察趕到現場的時候,惠特妮已經飛上雲霄了。對她來說,這一次是“永別了,夏威夷!”

惠特妮如今成了夏威夷州的正式“通緝犯”。但由於她犯的隻是“輕罪”,所以夏威夷當局並沒有打算頗費周折將她引渡回來,接受這一非重罪的審訊。而這還隻是個開始,“2000年惠特妮和鮑比的鬧劇合集”才剛剛正式上演。

當惠特妮“拒捕”的消息在廣播新聞中播出後,各報刊媒體對這一事件的報道便鋪天蓋地而來。《國家詢問報》刊出了一篇名為《惠特妮怒斥沒收其大麻的警察》的文章。文中引用了惠特妮一位“友人”的話,稱惠特妮當時向他們抱怨道:“根本就沒什麽。不就半盎司的大麻嗎。有什麽好大驚小怪的?”對於她的僥幸脫險,怒氣衝衝的惠特妮向她的朋友說道:“我絕不會在那兒瞎耽擱,讓那些‘雇傭警察’拿這點兒破事把我抓進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