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佃客
佃客實質上是受豪強大族庇蔭的依附農民。
“客”指的是脫離自己土地的人。戰國以來,諸子百家文化昌盛,諸多遊士周遊列國,脫離生產,被稱之為“客”或者“賓客”。到漢朝,這些賓客身份地位逐漸下降,依附於貴族;還有部分有力少田或無立錐之地去租種豪強大族田地的佃農,也可稱為客。到東漢時期,這些佃農依附性更強,逐漸淪為佃客。
到魏晉南北朝,佃客的身份在法律上得到確認,佃客的依附性越來越強,身份也越來越低微。曹魏、孫吳經常把佃客作為恩賞以各種理由賞賜豪強大族。例如,曹操就曾賜給官僚數量不等的佃客。再如,當初,曹操在皖城行屯田,呂蒙認為,皖城田地肥美,如果一年收獲,那麽曹操的勢力必然大增,如果如此數年,那麽曹操態勢立現。此後呂蒙攻打皖城,黎明開始,至遲在早上九點就攻下皖城,為了嘉獎呂蒙的功績,孫權賜給呂蒙屯田600戶,這600戶就作為佃客受到呂蒙的庇蔭。雖然這個時期不允許非法佃客的存在,但統治者往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者幹脆予以寬恕。例如,“故將軍周瑜、程普,其有人客,皆不得問”[30],孫權對周瑜、程普占有佃客的行為置之不理,且不許任何人問責。
至西晉時,西晉實行占田製,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不同官階可以庇蔭的佃客數量,具體如下:一品、二品官員可庇蔭15戶;三品可庇蔭10戶;四品可庇蔭7戶;五品可庇蔭5戶;六品可庇蔭3戶;七品可庇蔭2戶;八品、九品皆可庇蔭1戶。雖然西晉按照官階限製庇蔭的佃客數量,但卻是收效甚微,豪強大族逾製現象往往很嚴重。到東晉時,統治者不得不對庇蔭的數量做出進一步調整。一品、二品官員可庇蔭40戶,三品可庇蔭35戶,按照官階依次5戶遞減,九品最少,但也有5戶,相較西晉的規定,數量上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而其效果仍然不大理想,非法占客的現象仍然沒有杜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