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寫了一篇人物消息後,常常會覺得意猶未盡,新聞人物的傳奇經曆、閃光精神,甚至是精彩的話語,都沒有寫進去。這些材料在記者的腦子裏來回翻滾,於是他開始寫作人物專稿。
一、人物專稿的分類
人物通訊、人物專訪和人物特寫統稱為人物專稿。在西方,也有人將人物消息之外的人物報道稱為人物特稿。
與人物消息相比,人物專稿可以用更多的筆墨,更詳盡、更生動地描繪新聞人物,可以用敘述、筆錄、描寫、議論與抒情多種方法並舉的方式寫人、記事,這是人物專稿總的特性。
具體來說,人物通訊、人物專訪和人物特寫有所差異。
人物通訊是一種以寫人為主的新聞體裁。不同媒體的記者在運用這種表達形式時會有不同的思路,但即使寫事,也應圍繞人來寫,不僅要敘述有關人物的主要事實,還要展開情節、再現場景、刻畫人物。在寫作方麵,通訊更自由、靈活,可以集訪問、觀察、寫景、抒情、議論於一體。各種文體都可以在這類稿件中使用。
相對而言,人物專訪比較強調新聞性與現實針對性。它所報道的應是當前眾所關注的人物,注重現場活動,一般都要再現訪問的過程和現場情景,給人以親臨其境之感。此外,專訪的題材往往集中於一點,突出作為新聞人物,其身上最具新聞價值的一點或人們當前最關心的有關新聞人物的某個問題。例如,當以色列宣稱要將阿拉法特趕出他的官邸時,對阿拉法特進行的專訪就應該集中在他對此的反應上。
人物特寫要簡短、活潑,它可以就人物的一個側麵進行深入的報道,也可以寫出人物的整體形象,反映人物的方方麵麵,多注重從生活層麵選擇素材,在寫作手法上更注重生動、具體、富有情趣,強調人物“活”起來,“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