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際新聞采編實務

第一節 軍事衝突與戰爭報道的特點與方法

字體:16+-

如何報道軍事衝突與戰爭?再特殊的新聞,也應遵循一般新聞的采訪與寫作規律,如堅持真實性,客觀報道,用事實說話等。一般來說,軍事衝突與戰爭的報道內容大概有下麵幾類[1]:一是根據軍事衝突與戰爭的發展,撰寫消息、綜述、述評、新聞分析、戰地特寫,使受眾對整個事件有較全麵而綜合的認識;二是記者親赴現場采寫消息、見聞通訊;三是不僅報道前線,還報道後方,不僅報道軍事,還報道政局、經濟形勢、生產狀況、民眾的苦痛悲傷,以及與戰爭相關的諸多側麵。

然而,由於軍事衝突與戰爭的特殊性,其報道也呈現出某些需要強調的特點與方法。

一、報道立場與價值取向“戰爭是政治的繼續”,因此,戰事報道是不可能“純客觀”的,無法回避報道中的價值取向問題。而由於價值取向的影響,戰地記者報道的角度及所持立場有比較大的差別。

戰爭的類型大致可以分為:一是一些國家或國家集團為了自己的利益發動的世界性或局部性的戰爭,這些屬於違反國際法的侵略戰爭,如以美國為首的北約對主權國家南聯盟的野蠻轟炸就是屬於這類戰爭,遭到全世界愛好和平人民的強烈反對。而這類戰爭中的另一方則反對武裝侵略的戰爭,如南聯盟人民抗擊北約侵略就屬此類。二是一些國家或國家集團相互間的戰爭,目的是爭權奪利,如20世紀初日俄為爭奪中國勢力範圍進行的日俄戰爭就是這一類。三是發展中國家鄰國之間發生的衝突以至戰爭,如兩伊戰爭。四是一個國家內部各黨派、民族之間的衝突或戰爭,這大多數屬於當事國內政。對上述不同的戰爭類型,在報道立場上要區別對待。

因此,參與報道國際新聞的戰地記者,除了客觀、公正地報道戰爭的事實和進程,還要報道對話和外交努力在組織和結束戰爭和衝突中的作用,突出報道戰爭給人民所帶來的不幸和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