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新聞是給人看的,廣播新聞則是給人聽的。因此廣播新聞寫作首先應做到口語化。這是廣播新聞寫作同報紙新聞寫作的顯著區別之一。依照廣播的特點,廣播新聞寫作至少應注意以下幾點。
1.口語化
為什麽呢?聽眾從廣播中聽新聞,不能像報紙讀者那樣不懂的地方可以回過頭來再讀,隻能是一聽即過;正因為如此,廣播新聞寫作要做到口語化,讓人一聽即懂。
要做到口語化,就需要避免使用過多的書麵語言。所謂口語化,就是像同朋友聊天一樣的自然、親切、易懂的語言,而不是那種語法複雜、難懂的句子。其原因還在於廣播新聞的聽眾層次更廣泛,不像報紙讀者一樣必須達到一定的文化水平,所以廣播新聞應該是能讓所有的人都能聽懂。
因此記者寫完廣播新聞稿後,至少要先朗讀兩遍或三遍,聽一聽是否有什麽不妥之處,如不易聽懂或念起來不順口等缺點,報紙記者則是默讀自己撰寫的新聞稿件,而不是朗讀。
其次,廣播記者應該有目的地注意報紙新聞和廣播新聞的不同之處,找出兩者之間的區別。廣播能發通訊社或報紙新聞,要做相應的文字上的變動、修改,這是廣播媒介同其他媒介的不同特點所致。
2.簡明扼要
廣播新聞寫作以簡明扼要為宜。試想若稿件引用過多的數字、給出過多的細節,聽眾是不能全部記住的,因而也就達不到預期的宣傳效果。因此,廣播記者一般在新聞寫作中略去細節,特別是在新聞導語中不必所有重要細節都列出來,而是要寫主要事實。在安排主要事實時,不要一開頭即在新聞導語中把所有主要事實都放在一起敘述。事實上,廣播新聞導語與報紙新聞導語之間有一定的區別:廣播新聞導語隻起到提示聽眾聽到新聞概要的作用,換句話說,就是向聽眾發一個新聞將要播出的信號。因為記者倘若一開始就“全盤托出”,聽眾是不可能一下子全部接受的。聽眾聽新聞不能像讀者讀新聞那樣可以任意選擇某條感興趣的新聞閱讀,隻能一條一條地聽。聽到感興趣的、關心的新聞,他們就會注意留意細心傾聽;遇到不感興趣的新聞,他們會一聽即過,或根本不屑細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