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約的內容
在拉美西斯二世在位第21年,赫梯國王哈吐什爾(Hattusilis或Khatasar)向埃及提出了締結和約的要求,並派出使者向拉美西斯二世遞交了一份鑄在銀板之上的和約草案。拉美西斯二世同意了這一提議,並在赫梯人提出的和約草案的基礎上擬定了埃及的和約草案,送給赫梯國王。和約締結,從而結束了兩國長達一個多世紀的戰爭狀態。
這個和約的內容除了說明性的部分外,包括1個序言和9個條文:(1)永久和平的確立;(2)互不侵犯的條約;(3)赫梯國王執行先前條約的義務;(4)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執行現今條約的義務;(5)軍事互助的相互義務;(6)赫梯國家不接納埃及亡命者的義務;(7)埃及不接納赫梯的亡命者的義務;(8)神對違約者的威脅和對守約者的加恩諾言;(9)亡命者的引渡等。[14]
條約部分內容:
第二十一年,冬季(第二季)第一月,二十一日,在上下埃及之王烏謝爾·瑪特·拉,索特普·恩·拉[15],拉之子,拉美西斯·美裏阿蒙萬歲……在位時代。
(接著是法老的頭銜)
赫梯使者的到來
在這一天,陛下居住在帕爾·拉美西斯[16],為了尊敬自己的父親阿蒙·拉,哈拉胡梯,阿通,赫利奧玻裏地方的兩地主宰,拉美西斯的阿蒙,拉美西斯的普塔和強力的偉大者〔蘇特赫〕[17],努特[18]之子,正如他們使他永遠有永恒的節日[19],得到幸福的年代,而低地和高地在他的涼鞋底下永遠伸展[20]——在這時候,來了……國王的使者……國王的使者……和赫梯國家的使者,為的是送來赫梯國家的偉大的大公哈吐什爾寄給法老——願他生存,健康無恙——的銀板,以便向上下埃及之王,像他的父親拉一樣萬壽無疆的拉美西斯二世求得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