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通常堅持“資源共享、利用高效、係統考核、績效評估”的公用房績效考核理念,堅持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在績效評價構建時引入量化指標對效益進行考核,建立校、院兩級使用效益考核體係。本文以山東師範大學公用房績效管理為例,對產權歸學校所有的各類用房的使用管理和績效情況進行考核,並根據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原則,結合公用房使用實際,具體選取規範管理、使用效率和產生效益三個方麵進行績效評價。
(一)高校機關部處室公用房使用效益考核
高校機關部處室的公用房使用效益,從規範管理、使用效率、產生效益三個維度進行考核,主要考核辦公用房及辦公輔助用房的使用效益。辦公用房的考核主要根據其定額配置標準,考核其是否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配置。辦公輔助用房的考核主要從使用效率和產生效益兩方麵進行,綜合定性和定量兩個因素。
1.規範管理指標
規範管理指標主要考核使用單位對學校公用房使用管理辦法的落實情況、本單位用房使用管理規章製度建設情況、學校公用房調配方案執行情況、單位用房安全管理規範化情況,綜合反映各單位公用房管理水平。設置規範管理指標代碼為X,具體考核標準見表1。
表1 規範管理指標具體考核標準
續表
2.使用效率指標
使用效率指標重點考核辦公輔助用房的使用效率。使用效率考核由使用單位自評(權重占比30%)和學校不定期抽查(權重占比70%)兩部分組成。辦公用房的使用效率按每周使用天數計算。辦公輔助用房的使用效率每周累計16~32課時的,學校將調整該部門輔助用房的配置計劃;辦公輔助用房的使用效率小於每周16課時的,學校將收回該輔助用房。設置使用效率指標代碼為Y,具體考核標準見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