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章分別談了方以智關於天道與心性的一般看法,本章接著分析情與善惡的觀點。如果說天道、心性是“一”、是“體”的話,那麽,善惡與情就是“二”,或“用”。在對待善惡與情的問題上,方以智依然貫徹他的“一在二中”、“有一必有二”以及“一即二、二即一”這種“以上貫下,即無上下”的體用圓融論。如在論善惡時,他有“至善在善惡中”、“始乎無善無惡,必卒乎有善有惡”以及“惡消而善不立”等說法;在論情時,他提出“情由性發、性因情顯”、“情不可縱,亦不可滅”等主張。至於“至善統善惡”和“性其情”則是“二皆本一”、“統體相用”、“主統仆”意義的引申;“聖人之情應乎物而不累於物”又是“太極不落有無”內涵的擴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