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身上:耳朵在說話,嘴巴在聆聽;智慧、警覺在夢想,進入童年的回憶;隻有在睡夢中才能看清楚;意象和幻覺在觀看;缺位和空白在創造。
一首詩永遠也不會寫完——每次都是因為發生意外才寫完,也就是說才與公眾見麵。常常是因為厭惡,出版商的督促或者想到了另外一首詩……至於我,我發現同樣的主題,幾乎同樣的詞匯可以無窮無盡地反複使用,可以占據整個一生。
除了文本的意義,即內容之外,修辭從來還關心過其他事情嗎?它所限定的替代總是從一個豐滿的意義轉向另一個豐滿的意義;即使一個替代了另一個,它也隻是作為意義才成為修辭的主題,即使這個意義作為能指或所謂載體的位置上,仍然如此。但是這樣的修辭不涉及意指形式(無論音還是形)或句法效果,至少是詞語控製落不到它們身上。一個意義之所以能確定,是為了讓修辭或批評在文本麵前有東西看或有事情做。
然而馬拉美的所有文本,即使在它組織得最強有力的地方,意義仍然是不確定的;從此,能指不再讓自己被橫穿過去,它堅守,抵抗,存在,把注意力引向自己。寫作之勞不再是一層透明的能媒。它抓住我們的注意力並且強迫我們在它麵前戛然止步或與它一起工作,因為我們不可能朝它所“意指”的方向揮揮手就把它跨越過去。我們不妨從《英語詞語》的段落中套用一句以表達這一永久的警告:“讀者,擺在你眼前的是,一件書寫的作品……”[47]
[1] [法]保爾·瓦萊裏:《瓦萊裏散文選》,唐祖論、錢春綺譯,116頁,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2006。
[2] 潞潞:《傾訴並且言說——外國著名詩人書信、日記》,71頁,北京,北京出版社,2003。
[3] 潞潞:《傾訴並且言說——外國著名詩人書信、日記》,71~72頁,北京,北京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