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經過19世紀近80年的發展,芭蕾藝術的曆史進入到了一個新階段。此前,如果說一部芭蕾舞劇的誕生幾乎都是遵循著“文學台本——作曲——編舞”這樣一個普遍規律的話,那麽從20世紀初開始,有一批舞劇編導已經不滿足於如此繁複的創作過程了(特別是舞劇創作雖然其主導者必然是編導,但許多編導都無可奈何甚至怨氣衝天地有過與作曲家為了劇本分段、樂曲節奏、旋律性格、配器色彩等問題發生激烈衝突的經曆)。他們敏銳地發現,音樂史上已經產生了無數盡管不是某位作曲家專門為芭蕾撰寫的音樂(所謂是“純音樂”),但在這些音樂作品中卻“隱藏”著不少可以舞蹈的因素,就看你有沒有才華和慧眼為某一特定的芭蕾構思去發現、整合及再創造它們。於是,一些天才的芭蕾編導從已經寫就並經常在音樂會上單獨演奏的音樂篇章中獲取到了靈感,編導出許多精彩的芭蕾作品。對於這一類的作品,當今國內外舞蹈界都已約定俗成地稱之為“音樂芭蕾”或“交響芭蕾”,它們幾乎都不是結構宏大、場麵豪華或者有特定故事情節的舞劇,但下麵要介紹的這五個案例卻無一例外地都是芭蕾史上裏程碑式的作品,影響了好幾代芭蕾編導的創作思想,也是世界各地的芭蕾舞台上久演不衰的精品傑作,具有強大的藝術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