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評價體係由3個一級指標,5個二級指標和21個三級指標構成。其中一級指標包括經濟效益指數、生態效益指數、社會效益指數;二級指標包括貿易規模指數、貿易結構指數、貿易競爭指數、貿易環境效益指數、貿易資源效益指數;三級指標由出口總額、出口的世界市場份額、外貿出口依存度、進口總額、進口的世界市場份額、外貿進口依存度、工業製成品出口比重、出口商品集中度、出口市場分布度、初級產品進口比重、顯性比較優勢指數、出口商品競爭力指數、出口技術效益指數、進口技術效益指數、出口貿易廢水排放指數、出口貿易廢氣排放指數、出口貿易固體廢物排放指數、貿易能源密集度、初級產品效益度、貿易部門工資率和貿易部門就業率共21個指標來構成(見圖6-1)。
由於衡量的是對外貿易的可持續發展,其中關鍵在於貿易的發展,因此增加了經濟效益在指數中的權重;另外,可持續發展需要著重考慮貿易的生態效益,所以相比貿易社會效益指數,生態效益指數權重較大。最終的賦權是:經濟效益占50%,生態效益占30%,社會效益占20%。對於每個二級指標的權重設定則是根據其重要程度分別賦權,三級指標則是采用加權平均的方法,具體指標解釋及賦權見第2、3、4章。最終我們確立的中國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評價體係的計算公式為:
中國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指數=50%×經濟效益指數+30%×生態效益指數+20%×社會效益指數
圖6-1 中國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