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13中國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報告

3.1 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經濟效益指標體係的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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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對外貿易經濟效益指標體係而言,傳統衡量和評價一國經濟發展或是貿易業績的方法通常單純地運用單個國內GDP或人均GDP、單個進出口總額或淨進出口總量等指標,這種分析方法簡單易行,大大節省了學者數據查找、整理和分析的精力。但此方法無法全麵客觀地評價中國對外貿易的業績,更不可能綜合地衡量一國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的經濟效益,尤其是近幾十年來中國一直以粗放型、高汙染、高能耗的製造業和加工貿易為主,雖然在國內生產總值和進出口總量方麵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和發展,但是在對外貿易商品結構、進出口地區結構、對外貿易全球競爭力以及高新技術產品的進出口方麵仍然存在很大問題。因此本報告將分別從出口和進口兩方麵引入貿易規模、貿易結構和貿易競爭三大指標完備科學地構建對外貿易經濟效益指標體係。

3.1.1 經濟效益指標體係

圖3-1 經濟效益指標構成

如圖3-1所示,經濟效益指標E作為衡量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指標體係的三大一級指標之一,分別由貿易規模指數E1、貿易結構指數E2和貿易競爭指數E33個二級指標通過分別賦以權重加權計算得出。根據學者以往的研究經驗,本文選定貿易規模指數權重為30%、貿易結構指數權重為30%、貿易競爭指數權重為40%。

從對外貿易出口角度來看,貿易規模指數由三級指標出口總額E11、出口的世界市場份額E12和外貿出口依存度E13來衡量;從對外貿易進口方麵來看,貿易規模指數同時又選取進口總額E14、進口的世界市場份額E15和外貿進口依存度E16作為三級指標來衡量,即貿易規模指數由出口總額、出口的世界市場份額、外貿出口依存度、進口總額、進口的世界市場份額和外貿進口依存度6個三級指標構成,分別賦以1/6的權重加權平均得到最終的貿易規模指數。按照此方法,貿易結構指數由衡量出口結構的工業製成品出口比重E21、出口商品集中度E22、出口市場分布度E23和衡量進口結構的初級產品進口比重E244個三級指標構成,分別賦以1/4的權重加權平均得到最終的貿易結構指數。貿易競爭指數則由衡量出口貿易競爭力的顯性比較優勢(RCA)指數E31、出口商品競爭力指數E32、出口技術效益指數E33和衡量進口競爭力的進口技術效益指數E344個三級指標構成,分別賦以1/4的權重進行平均加權得到最終的貿易競爭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