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校長如何優化內部管理

第八章 實施民主管理

字體:16+-

專業標準

尊重和支持教職工代表大會參與學校管理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實行校務會議等管理製度。

標準解讀

實施學校民主管理,首先,要樹立以人為本、依法治校、製度建設的基本前提;其次,樹立學校民主管理的氛圍、拓寬民主管理的渠道、建立保障師生、家長參與民主管理的各種製度,並進行反饋機製建設;最後,在實施民主管理的過程中,要注意實質民主與形式民主、民主決策科學化與科學決策民主化的問題。最終使學生、教師、家長真正地參與學校管理,保證學校民主管理落到實處。

學校診斷

高老師在某縣一中任教長達25年,先後獲市先進教師、特級教師等稱號。1997年7月,因他對學校亂收費不滿,向有關部門提意見,如實反映了學校存在的問題,學校領導一氣之下將其解聘。一天,校長項某突然對他說:“因工作需要,學校決定不用你,這事我跟縣教委說過幾次了,你去教委吧!”高老師問項某為什麽要解聘他,項某不耐煩地說:“沒啥說的。”當天,高老師到縣教委,縣教委說:“一中是校長負責製,不用你,我們也沒辦法。”接著,高老師帶著材料到有關部門申訴。縣委組成調查組展開調查。後來,調查組形成初步意見:高老師仍回一中上班,但必須“對過去有一個認識,對將來的工作有一個態度”。其後,一個由縣紀委、縣教委和該中學中層以上幹部及高老師參加的特殊會議在一中舉行。會議結束兩天後,高老師回到一中找副校長說:“我來要工作了。”副校長沒有給他安排工作,對他說:“項校長說你沒有向他做檢討。”

上述案例中校長報複提意見的教師,侵犯了教師的什麽權利?一中實行校長負責製,就是“校長一人說了算”嗎?校長解聘高老師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在當時的情況下,教師的權利為什麽得不到有效的維護?現在又有了什麽不同?在新的曆史條件下應通過什麽措施和形式保障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