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團隊需要有一個明晰的目標,對於領導班子而言同樣如此。
首先,共同的目標能使群體成員有更加明確的方向,能夠更加有效地實現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共同的奮鬥目標是領導班子群體凝聚力實現的基礎,校長應善於確立領導班子近期、中期、遠期的發展方向和目標,使得群體成員都能夠向一個明確的方向進發,共同進退。在領導班子中,由於每個人的思維方式、做事風格、能力水平存在著差異,校長在確立共同的目標時應求同存異,傾聽每一位成員的意見和聲音,以民主集中製為原則,確立領導班子的發展目標。領導班子群體中若不能達成對某一問題的統一看法,校長和黨委書記自說自話,那將不會促成凝聚力的實現,反而會削弱領導班子整體的凝聚力,不利於領導班子團隊整體效能的發揮。建立共同的目標,並不僅僅意味著為領導班子群體建立共同遵循的原則和目標,在建立領導班子群體共同的願景的同時,往往也夾雜著對學校組織發展的共同願景和目標。建立領導班子共同的願景和目標的目的不僅是真正地確立學校的發展規劃、未來走向,而且最終要形成領導班子成員的集體意識。為此,校長應讓每個領導班子成員心中都有一個明確的指向,發揮共同的願景和目標的引領作用。
其次,目標應具有一定的可接受性。目標在確立中應該充分兼顧組織中個體的訴求,使得領導班子群體的目標要符合個人的訴求,不能簡單地為了追求集體而忽視個人的利益訴求。當然,目標的可接受性並不是指滿足所有成員的所有訴求,確立共同目標的過程就是一個達成一致的過程,隻有在最大限度上滿足大多數成員的訴求,這樣的目標的可接受性才強,才更能夠有利於領導班子凝聚力的產生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