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方麵看,在人際交往中主動迎合他人的動機不外乎是為獲取更多有利的資源,減少對方給予傷害的可能性,或為了提升自己的價值。在中國人的心目中,“迎合他人”有時也是善解人意的體現。這種人也容易與他人相處,人們也願意與這種人相處。當然,為了獲得和諧的人際關係,迎合他人也是一門學問,如能把握得恰到好處,這會使交往雙方的關係更為融洽。反之,這會讓對方覺得你虛情假意或另有所圖,反而讓人小心提防,使關係疏遠。
從以上對人際和諧心理的各種表征的闡述可知,在注重人際和諧的中國社會裏,人們做出人際和諧行為的決定因素,有可能並不建立在自己認為什麽是對的、什麽是錯的判斷上,而是將重點放在決定了對、錯之後,如何在保持人際和諧的基礎上,把自己認為是對的具體地做出來。在具體情境中,選擇如何去做的途徑或技巧,才是中國人思考的重心,務必令自己的行為,能維係周圍的人際和諧。這種以人際和諧為目標,注重自己行動後果的思維架構,可能使人們在思考“如何”去做時,一是不衝動地采取即時行動;二是顧全大局,全麵考慮所涉及的人和事;三是注意自己的行動對全局中其他人所產生的後果;四是采取中庸之道,以對大家來說,以合情合理的途徑來行事。[35]從這方麵來說,中國人人際和諧心理的表征也是中國人所使用到的尚和“功夫”,反映了中國“做人難”的道理。正所謂“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
從另一方麵看,中國人在與人交往或處理人際關係時流露出來的人際和諧心態表征是多種多樣的。這些日常表征之間既有相通的一麵,也有相異的一麵。但也需指出,中國人講的“和”,強調的是要於事物的多樣性中求得和諧。這樣,中國人在與人交往或處理人際關係時推崇“和”的心態,也是以充分尊重每個人的個性為前提去謀求一種和諧的人際關係的,既承認人與人之間個性差異的存在,又主張互補互濟,達到和諧、統一的狀態,以便營造出一種其樂融融的和諧人際關係。此思想至今看來仍是值得肯定的。不過,在中國關係取向的社會中,一些“尚和功夫”便是做給混合性關係的其他人看的,而真誠行為則隻能顯露給情感性關係的自己人看。從中國人在實際的與人交往或處理人際關係的過程中出現的人際和諧諸心態可知,在某些情況下,中國人的求和舉動實際上又是一種求“同”的做法,即為了獲得一種勉強的和諧人際關係(麵和心不和),中國人有時又不惜壓抑甚至取消自己的個性與真情,以與他人或群體保持一種單一性的一致關係。這就是中國人在與人交往或處理人際關係的過程中一味求和所帶來的弊端所在。此弊端的存在,使得有些中國人在與人交往時難以做到以誠相待,而是“當麵一套,背後又一套”。這表現在某些“社會智商高”的人精於世道,懂得配合,善於表演,做人“圓滑”,甚至成為一個“精致的利己主義者”(錢理群語)。這也表明,隨著時代的變遷,中國人在與人交往或處理人際關係的過程中流露出來的人際和諧心理中的“和”,也於不知不覺中滲進了“同”的成分,再不是“君子和而不同”中那個純粹意義上的、原汁原味的“和”了。個中原由,至少有二:就其內因而言,“和”要求做人謙和、和睦,這樣,甲方在與乙方進行交往時,為獲得一種和諧的人際關係,有時就不得不放棄或保留自己的觀點,而去遷就或迎合乙方,於是,於不知不覺中滑入了“同”,這說明和與同之間的界限本不是涇渭分明的;就其外因來看,或許是封建專製思想加強的緣故,封建統治者為了控製人的思想,從內心不喜歡“和”而喜歡“同”,但因孔子儒學非常推崇和而鄙視同,同時孔子儒學在後世又一直處於獨尊地位,迫於這種文化的壓力,一些封建統治者至少從表麵上講,是不能明目張膽地要同而不要和的。兩廂妥協就產生這樣一種結果:表麵上打著尚“和”的牌子,骨子裏卻是尚“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