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兒園在三方協同共育中發揮主導作用
隨著社會經濟和文化的快速發展,教育理論和實踐均得到長足發展,教育質量得到大幅提升。在幼兒教育領域,幼兒園教育質量的提升增加了其在幼兒園、家庭、社區協同共育關係中的調控功能。
2013年教育部發布《幼兒園工作規程(修訂稿)》,2016年發布新的《幼兒園工作規程》,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在幼兒園任務方麵,強調“幼兒園同時麵向幼兒家長提供科學育兒指導”,改變了1996年“為家長參加工作、學習提供便利條件”的表述。對幼兒園任務闡述的變化弱化了幼兒園托幼服務的功能,強化了幼兒園的教育功能,體現了幼兒園從被動服務到主動指導的轉變,明確了幼兒園在家園合作中的主導地位。在家園合作內容方麵,幼兒園的工作內容更為豐富,如幼兒園需定期分析、評價幼兒健康發展狀況並及時向家長反饋結果,每周向家長公示幼兒食譜。此外,增強了幼兒園對家庭教育進行指導與監控的能力,如明確要求幼兒園開展反家庭暴力教育,並及時上報幼兒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情況。在家園合作方式方麵,從1996年幼兒園“可實行對家長開放日的製度”轉變為“應當建立家長開放日製度”,進一步豐富了家園合作的途徑。在與社區合作方麵,從“支持社區開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動,爭取社區支持和參與幼兒園建設”轉變為“充分利用家庭和社區有利條件,豐富和拓展幼兒園的教育資源”,這實際上是幼兒園從單方麵向社區靠攏到利用社區優勢條件的轉變,凸顯了幼兒園在三方中的主動性、引導性的地位。
無論是在幼兒園任務、家園合作內容和方式方麵,還是在幼兒園與家庭、社區的關係中,幼兒園的角色都由“服務”轉變為“指導”,由“支持”轉變為“利用”,其主導地位得到明確。這一轉變與近年來學前教育質量提高密切相關。師資隊伍、保教質量的提升增強了幼兒園指導家庭教育、利用社區資源的能力。當然,幼兒園在幼兒園、家庭、社區三方關係中主導性地位的確立也是教育政策對三方關係調節作用的表現。這一時期的教育政策鼓勵幼兒園、家庭、社區三方的有機結合,並在已有文件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三方有機結合的具體措施,三位一體、協同共育的格局初步建立,三方間的有效互動、高質量合作是政策探索的重點。在一係列政策中,較為明顯的變化體現在幼兒園在三方關係中的轉變,即幼兒園被賦予一定的調節三方關係的職能,在協同共育中發揮著主導性、引領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