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從廣義理解,是指在個人或組織預定計劃以外突然發生的、有益或有害的一切事件。從狹義理解,是指突然發生的、具有較大規模和危害的、對人身財產造成威脅和損害的事件。在討論學校突發事件時,通常從狹義上去理解,即在學校中突然發生的、對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產生負麵社會影響的、急需應對的負麵事件。學校突發事件有的危及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如自然災害、學校安全事故等;有的並未涉及人身財產安全,但是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如學生或家長的群體事件等。本章討論的範圍限定為前者。
應急管理,是在應對突發事件過程中,為了降低突發事件的危害,達到優化決策的目的,對突發事件的原因、過程及後果進行分析,有效集成社會各方麵的相關資源,對突發事件進行有效預警、控製和處理的過程。[1]應急管理過程,是指環環相扣的應對突發事件的步驟和階段。國內外學者對應急管理過程的階段劃分存在不同看法,有三階段說、四階段說、五階段說、六階段說等。與此相對應,對學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過程的階段劃分,也有不同觀點。如我國台灣學者許龍君把學校危機管理劃分為預防、控製、搶救和複原四個階段。[2]大陸學者丁烈雲、楊新起將學校應急管理的過程劃分為預防、監測預警、信息報告、信息發布、應急響應與處置、恢複重建六個階段。[3]這些劃分長短互見。其中三階段說把應急管理分為事前管理、事中管理和事後管理,為許多學者所推崇。如王宏偉就將應急管理的過程劃分為預防、處置和恢複重建三個階段。[4]三階段說清晰明了,各階段任務明確,簡便易行,為學校應急管理過程階段的劃分,提供了有益的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