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是我國社會學者從外文翻譯過來的一個名詞。英譯為Community。Community有公社、團體、共同體等含義,後來,美國社會學家又賦予了它地域性的含義。1933年,燕京大學一批青年學生首次將Community譯成中文“社區”。在現代社會學中,社區的定義盡管有上百種,但基本上可以這樣來概括:社區是指地區性的生活共同體。一般來講,人們在社會生活中,不僅結成一定的社會關係,而且總離不開一定的地域條件。人們會在一定的地域內形成一個個區域性的生活共同體,整個社會就是由這些大大小小的地區**共同體結合而成的。這種聚居在一定地域範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在社會學上稱為“社區”。
構成一個社區,應包括5個基本要素。即:
一定數量的社區人口;
一定範圍的地域空間;
一定類型的社區活動;
一定規模的社區設施;
一定特征的社區文化。
社區服務學習活動主要包括為社區成員進行的生活服務;學校或社區管理服務,學生參與學校或社區的管理活動,成為學校管理者或社區管理者,直接參與學校管理或社區管理;集體參加社區或地方的各種公益勞動、各種義務勞動等。所以,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活動具有實踐性、社會性、服務性和體驗性的特點。並且不管是哪一種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活動,其最根本的特點就是必須在社區或社會情景中學習,是融研究性學習、勞動技術教育等於一體的學習活動。
雖然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活動,對於提高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幫助學生形成積極向上的情感體驗等方麵,有獨特的教育價值。但是在我國,社區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的重視和利用,而國外卻比較注重對社區的教育性研究。因此在開展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活動的過程中,教師和學生感到頭痛的首要問題主要是兩個:一是大家對社區的了解不夠,不知道社區的含義;二是社區自身教育的價值沒有得到人們的普遍認同,學校開展的社區性教育活動得不到社區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