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實施全國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見
教師[2013]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教師隊伍建設是教育信息化可持續發展的基本保障,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是信息化社會教師必備專業能力。近年來,各地通過多種途徑開展教師信息技術相關培訓,取得積極成效,但也存在著項目分散、標準不全、模式單一、學用脫節等突出問題。為貫徹落實國家教育信息化總體要求,充分發揮“三通兩平台”效益,全麵提升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決定實施全國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簡稱提升工程)。現就提升工程的實施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升工程的總體目標和任務
建立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標準體係,完善頂層設計;整合相關項目和資源,采取符合信息技術特點的新模式,到2017年年底完成全國1000多萬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新一輪提升培訓,提升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學科教學能力和專業自主發展能力;開展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測評,以評促學,激發教師持續學習動力;建立教師主動應用機製,推動每個教師在課堂教學和日常工作中有效應用信息技術,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取得新突破。
二、建立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標準體係
圍繞深入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促進教師轉變教育教學方式的現實需求,吸收借鑒國內外信息技術應用經驗和最新成果,研究製訂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標準、培訓課程標準和能力測評指南等,建立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標準體係,有效引領廣大教師學習和應用信息技術,規範指導各地建設資源、實施培訓、開展測評、推動應用等環節的工作。
三、按照教師需求實施全員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