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全國教師資格認定考試專用教材 綜合素質.幼兒園部分

第三節 語言表達與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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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語言表達的要求★

語言表達能力具體指用詞準確,語意明白,結構妥帖,語句簡潔,文理貫通,語言平易,合乎規範,能把客觀概念表述得清晰、準確、連貫、得體,沒有語病。在寫作中應重點體現語言表達的準確、鮮明、生動。“準確、鮮明、生動”既是語言表達的要求,又是語言表達的效果。

(一)準確

準確指在正確理解文意、句意的基礎上,把握句段的關鍵信息、內容要點、中心思想,按照題目的要求,使詞語運用、句式選擇、語氣選擇等方麵完全符合表達目的。杜甫有“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追求,經典的古詩煉字就是範例。語言準確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1.符合特定的情境

隻有根據特定語境選擇恰當的詞語才能準確地表達意思。如《題李凝幽居》中“鳥宿池邊樹,僧敲月下門。”如果在日間,與李凝關係親則“推”,關係疏則“敲”,而當時是半夜裏(連鳥都在樹上的窩裏睡著了),李凝住的又是幽居,因此“敲”門很符合情境。

2.符合事理及對象

語言表達時要符合特定的身份地位,正確地運用謙尊稱呼。在謙辭敬語方麵,應注意尊稱的詞語隻能用於對方,而謙稱的詞語則用來稱呼自己。

3.正確使用口語、書麵語

書麵語莊重典雅,口語則通俗易懂。它們並無優劣之分,隻是使用的場合不同而已。口語、書麵語的轉化,複述或轉述重點的轉化,需要注意轉述時間、地點、對象等具體情況。

4.準確表達範圍、程度及心理

能準確表達褒貶感情,準確表達喜怒哀樂的心理狀態。例如,“近鄉情更怯,不敢問來人。”“更”字用得準確,寫出了詩人越走近家鄉,越是擔心家裏發生變故的超乎想象的惶恐心理。

此外,還要注意用詞的規範、語序的順暢、句子的完整等語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