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全國教師資格認定考試專用教材 綜合素質.幼兒園部分

第三章 文學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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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一、天文曆法

1.四象

古人把東、北、西、南四方每一方的七宿想象為四種動物形象,叫作四象。四象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指青龍、白虎、朱雀、玄武,分別代表東西南北四個方向,源於中國古代的星宿信仰。在二十八星宿中,四象用來劃分天上的星星,也稱四神、四靈。四象在春秋易傳的天文陰陽學說中是指四季天然氣象。

2.五更

我國古代把夜晚分成五個時段,用鼓打更報時,所以叫作五更、五鼓,或稱五夜(見表3-1)。

表3-1 五更

3.二十四節氣

古人根據太陽一年內的位置變化以及所引起的地麵氣候的演變次序,把一年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的天數分成二十四段,分列在十二個月中,以反映四季、氣溫、物候等情況,這就是二十四節氣。

二十四節氣的名稱和順序見表3-2。

表3-2 二十四節氣

為了便於記憶,人們編出了歌謠:“春雨驚春清穀天,夏滿芒夏暑相連,秋處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4.四時

四時指春夏秋冬四個季節。農曆以正月、二、三月為春季,分別稱作孟春、仲春、季春;以四月、五月、六月為夏季,分別稱作孟夏、仲夏、季夏;秋季、冬季以此類推。

5.幹支

天幹地支,簡稱“幹支”。在中國古代的曆法中,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被稱為“十天幹”,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叫作“十二地支”。十幹和十二支依次相配,組成六十個基本單位,兩者按固定的順序互相配合,組成了幹支紀年法。

6.夏曆

夏曆是中國古六曆之一,傳說是夏代創立的曆法,原曆法規則已軼失,現隻能從一些古籍上了解一些內容:采用冬至之月為子月作曆算一歲開始,曆法年則采用以建寅月開始,即寅正(後來叫做夏正),其大致是采用整數366天為一歲,用減差法和正閏餘來調整時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