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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預期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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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應明確說明課題研究的成果形式和使用範圍。研究成果按完成時間可分為階段性成果和最終成果,階段性成果是在研究過程中某個階段的成果,最終成果是隨著整個課題完成而形成的成果。研究成果按成果形式可分為理論性成果和實踐性成果,前者主要包括研究報告、著作、論文、教育實踐指導手冊等形式,是對研究發現的規律、方法、模式等的凝練,是一般意義上的成果形式;後者一般包括教玩具、教學儀器以及音像製品等,其直接對學校教學實踐起促進作用。研究成果應注明何時何地出版、發表或投入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