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教導工作體係的衛生原理
身心的發展是相互密切聯係著的,並且是人形成的一個統一和諧的過程。離開這個過程的統一性而偏向於某個方麵的發展,應當被視為是不符合發展標準的,因為這種偏向會引起某些方麵靠著其他方麵教育的不足而過分發展的現象。
整個教導工作以及它的各個部分的組織,要保證在學生身心全麵發展方麵能產生最良好的結果。
這個目的隻有當整個教導工作的組織和進行是建立在偉大俄羅斯生理學家巴甫洛夫關於高級神經活動的學說的基礎上,且嚴格遵守學校衛生學的基本原則時才有可能實現。加裏寧在《致少年先鋒隊隊員》一文中寫得十分正確:“我的願望就是你們好好地學習。而為此就需要組織自己的學習、自己的日子,使自己能夠很好地學習、散步、遊戲和鍛煉。要知道,我希望你們不但成為學者,而且成為健康的、樂觀的和幸福的人。”[1]
教導工作的衛生問題是跟兒童和少年的生活製度,特別是跟有關學生的智力活動以及其他需要用腦的活動的負擔標準緊密地聯係著的。
不解決不同年齡的兒童和少年所能負擔的智力工作的標準的問題,對學校中各年級的教學計劃應該是怎麽樣的這個問題就不能給以有科學根據的回答,因為教學計劃是取決於學生需要掌握的教材的分量的。
依據同樣的理由,兒童和少年所能負擔的智力工作的標準,對於確定學日和學年的時間、各科大綱和教科書的內容等等也有意義。確定不同年齡學生所能負擔的智力工作的標準,就要確定在學校裏學習和在家庭裏準備家庭作業的標準,這是很複雜的工作,隻有在對兒童和少年的生活製度進行深刻的生理衛生研究的基礎上,特別是在對他們的生活製度的個別部分進行深入研究的基礎上才有可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