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文具用品包括練習簿、筆尖、鋼筆、鉛筆、墨水等,它們也應該滿足一定的衛生要求。在蘇聯人民委員會和聯共(布)黨中央在1935年9月14日發布的關於學校文具用品的決議中,指出了學校文具用品的質量的特殊意義,並製定了對它們的要求。
學校練習簿應當用白而結實的、平滑而不反光的紙張,並且被仔細塗過膠質,墨水在上麵不會擴散。薄而不結實的紙,不但容易在書寫時由於筆尖或粉筆的用力摩擦而被擦破,而且往往會滲透墨水,因此不能用這樣的薄紙來製作練習簿。
用來做練習簿的紙應該是平滑的,但是不能反光,因為在反光的紙上描繪字母的筆道是很困難的,並且可能滲透墨水。表麵不平坦的紙會給書寫和畫圖增加困難—筆尖刮破紙,扯住纖維。禁止用帶有裂痕和折痕的紙做練習簿。奧·符·弗列羅夫介紹了容易做到的檢驗紙的方法—“線條”法。這個方法就是在一張紙上用中等程度的壓力畫幾條不同的逐漸加粗的線條,挑出墨水沒有透到反麵去的那個線條,測量其寬度。如果紙塗過足夠的膠質,1.25毫米寬度的線條不會滲透到反麵而且不擴散,這樣的紙則可以用來製作練習簿。製作學校練習簿時應采用由100%漂白紙漿(經過化學加工的木質)製成的白紙張。
學校練習簿的大小規定如下:寬170毫米,高205毫米。練習簿上必須有寫字用的線條,因為它便於兒童正確地且均勻地將字寫在一條直線上,這就能促使他們練就整齊的書法。練習簿紙上的線條應該很清楚,具有淡青的、不太鮮明的顏色。平行線之間的距離取決於這個練習簿為哪個年級所采用:一年級學生用的距離應是8毫米,二年級用的為5毫米,三年級用的為4毫米。為一、二年級所用的距離比為三年級所用的要大,因為寫較大的字母需要較大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