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解讀

第十三章 建設現代學校製度[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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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指出,要“適應中國國情和時代要求,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製度,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新型關係”。其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指明了現代學校製度的特點,而“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的新型關係”,則指出了現代學校製度所要處理的主體之間的關係。總的來說,現代學校製度主要包含兩個方麵的關係:一是學校和政府、社會之間的關係,即教育的宏觀管理製度;二是學校內部各方麵的關係,即學校的內部管理製度。在教育的宏觀管理製度方麵,《教育規劃綱要》要求“推進政校分開、管辦分離”,“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政府部門要適應國家行政管理體製改革要求,樹立服務意識,明確權限和職責,改進管理方式,完善管理製度,減少和規範對學校的行政審批事項,依法保障學校充分行使辦學自主權。在學校的內部管理製度方麵,《教育規劃綱要》指出,高等教育要“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大學製度”,表現在完善治理結構、加強章程建設、擴大社會合作和推進專業評價幾個方麵;中小學教育要“完善中小學學校管理製度”,表現在完善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負責製。完善校長任職條件和任用辦法。實行校務會議等管理製度,建立健全教職工代表大會製度,不斷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製。擴大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權。建立中小學家長委員會。引導社區和有關專業人士參與學校管理和監督。發揮企業參與中等職業學校管理和監督。建立中等職業學校與行業企業合作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