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一 貨幣資金業務的內部控製製度設計
任務一 貨幣資金業務內部控製的目標和基本要求
一、貨幣資金內部控製的目標
貨幣資金是單位或組織流動性最強、風險最高的資產,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貨幣資金是單位或組織生存與發展的基礎。大多數貪汙、詐騙、挪用公款等違法亂紀行為都與貨幣資金有關,因此,必須加強對單位或組織貨幣資金的管理和控製,建立健全貨幣資金內部控製,確保經營管理活動合法而有效。貨幣資金內部控製是單位或組織建立健全內部控製的根本出發點。
首先,確保全部應收進的貨幣資金均能收進,並及時正確地予以記錄;
其次,全部貨幣資金支出是按照經批準的用途進行的,並及時正確地予以記錄;
最後,正確預測單位或組織正常經營所需的貨幣資金收支額,保證有充足又不過剩的貨幣資金。
二、貨幣資金內部控製原則
貨幣資金內部控製的原則是指對設計和建立內部控製時指導性的法則和標準,有效的貨幣資金內部控製製度設計通常應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合規性原則。合法合規性原則是指建立內部控製製度應當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保證經濟業務在合法合規的狀態下開展,應首先滿足了這一前提,才能根據實際情況和業務特點製定符合單位或組織自身管理要求的內部控製製度。這是建立貨幣資金內部控製的先決條件。
2.目標性原則。目標性原則指建立貨幣資金內部控製製度必須依據單位或組織總目標及相關具體目標來確定,控製的目的是為了實現目標,目標是控製活動的起點和歸宿,明確控製目標有助於實際操作和考核檢查。
3.全麵控製原則。全麵控製原則有兩層含義:一是全過程控製,即對單位或組織涉及貨幣資金的經營管理活動過程進行全麵的控製;二是全員控製,即對單位或組織中與貨幣資金運作有關的所有員工進行控製,單位或組織的每一成員既是施控主體,同時又是受控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