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科目設計的基本內容包括會計科目總體設計、會計科目編號設計和會計科目的使用說明設計。
一、會計科目總體設計
一個企業如何設計會計科目,主要取決於該企業的業務特點和管理上的要求。不同行業具有不同的業務經營特點,其資金流動過程有所區別,因此會計科目的設計也不同。會計科目的總體設計基本上是由粗到細對企業的經濟業務進行逐步分類。一般需要做到下列幾個方麵的事項:
1.對企業進行全麵的調查,了解企業基本情況,包括經濟性質、經營模式、組織結構、經營規模等對會計核算的要求,以及當前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並在此基礎上進行設計。
2.根據企業經濟業務的性質,結合企業會計準則和我們國家有關的會計規範的規定,將企業經濟業務劃分為財務狀況和生產經營過程兩大類別。
3.企業財務狀況是由資產的取得、負債的形成和資本的投入及相應的增減變動等經濟業務活動組成。生產經營過程由生產的投入、銷售回款、利潤的分配等業務活動組成。
4.將各類經濟業務細劃分,比如將企業的資產劃分為貨幣資金、固定資產等,再具體到會計科目,如貨幣資金為核算與管理需要可以劃分為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所選定的會計科目就是在經濟業務分類基礎上產生的。
會計科目設計中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會計科目名稱,應簡明易懂,要具有科學性,應和內容一致。
(2)會計科目應按照流動性、變現性或重要性為順序進行排列,便於編製各種報表。
(3)會計科目應有大小類別及層級隸屬,以便控製及編製不同用途會計報表。
(4)科目順序確定以後,應給予係統的編號。科目編號應具彈性,以適應業務變動時的增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