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證券投資理論與實務

第一節 證券投資的收益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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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證券投資收益

證券投資收益是指投資者在一定時期內進行投資,其所得與支出的差額,即證券投資者在從事證券投資活動中所獲得的報酬。人們進行證券投資的目的是為了獲得投資收益,根據投資標的不同,證券投資收益主要包括股票投資收益、債券投資收益和基金投資收益。

(一)股票投資收益

股票投資收益是指投資者從購入股票開始到出售股票為止,整個持有期間的收入,由股息收入、資本利得和公積金轉增股本組成。

1.股息

股息是指股票持有人依據所持股票從發行公司分得的贏利。一般來說,股份有限公司在會計年度結束後,從營業收入中扣減各項成本、費用支出、到期應償還的債務和利息等,再繳納稅金,餘下的就是公司的稅後淨利潤。公司會將稅後淨利潤中的一部分作為股息分配給股東。當然,股東包括優先股股東和普通股股東,優先股股東按照規定的固定股息率優先分得股息,普通股股東按照持股比例分得剩餘的股息。

股息來自公司的稅後淨利潤,但稅後淨利潤是公司分配股息的基礎和最高限額,因為公司在分配股息前還要做法律規定的公積金的扣除,公司實際分配的股息肯定要少於稅後淨利潤。公司稅後利潤分配程序如下:一是如果公司有虧損,稅後利潤首先應當用於彌補虧損;二是按《公司法》規定,依照注冊資本的數額(即總股本)提取10%的法定盈餘公積金,但當法定的盈餘公積金達到注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不再提取;三是按《公司法》規定,提取公益金,公益金的比例一般為5%~10%;四是如果公司發行了優先股,按照發行時規定的固定股息率對優先股股東支付股息;五是經過股東大會同意,公司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任意公積金和股利由公司董事會根據當年的贏利情況報請公司股東大會批準實施;最後剩餘的部分按照普通股股東的持股比例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