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證券發行管理的演進
早期我國的股票發行管理製度為行政審批製,1999年7月《證券法》明確提出要將股票發行由審批製轉為核準製,國家不再確定發行額度,發行申請人需要由主承銷商推薦,由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證監會核準。2000年3月,證監會正式出台了股票發行核準程序,並於2001年3月17日正式實行核準製。用友軟件以36.68元發行天價成為拉開核準製帷幕的第一隻股票。
由審批製轉向核準製是中國證券市場的一場深刻變革,它大大加強了證券公司等各類中介機構的責任,但問題接踵而至,根據核準製的相關規定,企業隻要符合條件就可以上市。而成功推薦企業上市,對於券商來說,就意味著巨額承銷費收入,所以券商熱情高漲地對企業進行上市輔導工作。結果是具備上市條件的企業一下子增加了近千家。擬上市企業數量驟增使證監會頓時緊張起來,一方麵,市場將麵臨前所未有的擴容壓力;另一方麵,麵對可能洶湧而至的上市申請,負責審核工作的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的人手明顯不夠。於是,監管層推出核準製下的配套辦法——通道製,即由證券監管部門確定各家綜合類券商所擁有的發股通道數量,具有主承銷資格的券商擁有的通道數最多8條,最少1條。這就意味著,最大的券商同時推薦企業的家數最多也不過8家。
雖然新製度使部分券商的投資銀行業務受到一定製約,但考慮到券商在麵對巨額承銷費收入時對企業質量進行考核可能存在的道德風險,證監會參考國際國內形勢適時引入了保薦人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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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然”事件的幫凶
安然公司是美國一家能源大公司,2001年12月申請破產保護,成為美國曆史上最大的破產案,無疑美林證券充當了安然破產的幫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