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的構成要素主要包括證券市場的主體、證券市場的客體、證券市場的中介服務機構和自律組織以及證券市場的監管機構。
(一)證券市場的主體
證券市場的主體是市場上證券發行人和證券投資人,是資金需求者和供給者,是證券交易的買賣雙方。
1.證券發行人
證券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在市場上發行股票、債券等證券的政府和政府機構、公司企業及金融機構。證券發行人是金融市場上的資金需求者,是證券發行的主體。
【小貼士】
第一隻地方政府債券發行
2009年4月3日,由財政部代發的30億元新疆政府債券一期(簡稱新疆債)在深交所上市,這是國內第一隻地方政府債券,票麵利率1.61%,趨同於同期國債利率1.6%。喀什舊城改造項目成為地方債的首批受益者。
2.證券投資人
證券投資人是指通過證券進行投資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是證券市場資金的主要供給者和市場主體的主要組成部分。
(1)機構投資者。機構投資者主要有政府機構、金融機構、企業和事業法人、各類基金以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等。
【閱讀材料】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是指符合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投資於中國證券市場,並取得國家外匯管理局額度批準的中國境外基金管理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其他資產管理機構。
申請合格投資者資格的,應當達到下列條件:基金管理機構須經營資產管理業務5年以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管理的證券資產不少於50億美元;保險公司須成立5年以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持有證券資產不少於50億美元;證券公司須經營證券業務30年以上,實收資本不少於10億美元,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管理的證券資產不少於100億美元;商業銀行須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總資產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以內,管理的證券資產不少於100億美元;其他機構投資者(養老基金、慈善基金會、捐贈基金、信托公司、政府投資管理公司等)須成立5年以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管理或持有的證券資產不少於5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