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 腦力
1.智力
(1)智力的內涵,什麽是智力?國內外學者眾說紛紜。法國的比納認為,智力是個體所具有的正確的判斷、透徹的理解、適當的推理的一種能力;德國的施太倫(L.W.Stern)認為,智力是個體有意識地以思維活動來適應新情境的一種潛力;韋克斯勒(Wechsler)認為,智力是一種有目的的行為功能運作,包括理性的思考及有效率地處理周圍環境問題的一種能力;吉爾福特(Guilford)認為,智力包括認知、記憶、發散性思考、綜合性思考以及評價五種能力;斯坦伯格(Sternberg)認為,智力包括學業智力、社會智力與生活智力三個方麵;美國學者嘉德爾(Gardner)認為,智力包括七個方麵:即邏輯、數理能力,空間概念,肢體運動智能,音樂能力,語言能力,自我分析能力,人際關係能力;大多數中國學者認為,智力是指認識方麵的各種能力,即觀察力、記憶力、思維能力、想象力的綜合,其核心成分是抽象思維能力。
圖10-2 個體智力結構分析圖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智力是指一個人觀察、記憶、分析、理解、想象、運用和創新能力的綜合,它是個體能力係統中最為基本的一種核心能力,其他能力都是通過智力與外界環境的相互作用、相互影響而形成的。通過外界環境的影響,先天的智力泛化到個體行為活動的各個方麵,融合到人力資源的各個方麵,成為各種能力發展的基礎和催化劑。因此,可以說智力是個體人力資源體係中的精髓與血液,是最為關鍵、最為核心與最為基本的能力。
(2)智力的影響因素可以歸結為兩個方麵: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
首先,一個人的智力會受到其長期生活的自然環境的影響。長期生活在擁擠不堪、坐落無序的小城鎮的小孩兒,與生活在寬闊清爽、排列有序的大城市的小孩兒,在思維方式上會有明顯的差異。生活在沿海的人,與生活在山區的人在思維方式上也會有很大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