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JI公司培訓管理製度
一、目的
為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提高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了解,並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進而發揚本公司的企業精神,特製訂《培訓管理製度》(以下簡稱“本製度”),作為各級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二、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所有員工的各項培訓計劃、實施、督導、考評以及改善建議等,均依本製度辦理。
三、權責劃分
(一)人事部門權責
(1)製訂、修改全公司培訓製度。
(2)擬定、呈報全公司年度、季度培訓計劃。
(3)收集整理各種培訓信息並及時發布。
(4)聯係、組織或協助完成全公司各項培訓課程的實施。
(5)檢查、評估培訓的實施情況。
(6)管理、控製培訓費用。
(7)管理公司內部講師隊伍。
(8)負責對各項培訓進行記錄和相關資料存檔。
(9)追蹤考察培訓效果。
(10)研擬其他人才開發方案。
(二)各部門權責
(1)呈報部門培訓計劃。
(2)製訂部門專業課程的培訓大綱。
(3)收集並提供相關專業培訓信息。
(4)配合部門培訓的實施和效果反饋、交流的工作。
(5)確定部門內部講師人選,並配合、支持內部培訓工作。
四、培訓管理
(一)總論
(1)培訓安排應根據員工崗位職責,並結合個人興趣,在自覺自願的基礎上盡量做到合理公平。
(2)凡本公司員工,均有接受相關培訓的權利與義務。
(3)全公司培訓規劃、製度的訂立與修改,所有培訓費用的預算、審查與匯總呈報,以及培訓記錄的登記與資料存檔等相關培訓事宜,以人事部門為主要權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有提出改善意見和配合執行的權利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