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市場
(1)股票的含義
股票是指股份公司發行的、表示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權益和承擔義務的可轉讓憑證。股票代表股東對公司的所有權,並作為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股票的持有者可以憑借股票來證明自己的股東身份,參加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對股份公司的經營發表意見;股票持有者還可以憑借股票參加企業的利潤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分紅,以此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
(2)股票的分類
股票市場上股票種類繁多,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有不同的分類。
根據股東權利不同進行分類,股票可分為優先股和普通股。優先股是指在取得固定股息和剩餘財產索取權方麵比普通股享有優先權的股票。優先股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約定股息率。優先股股東的收益先於普通股股東支付,事先確定固定的股息率,其收益與公司經營狀況無關。二是優先清償剩餘資產。股份公司破產清盤時,優先股股東的分配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三是表決權受限製。優先股股東無經營參與權和選舉權。四是一般不能上市交易。即優先股的流通性受到一定限製。
普通股是在優先股要求權得到滿足後,享有法律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部股東權利的股票。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重要、最基本的一種股份,是構成股份公司股東的基礎。普通股有以下幾個特征:一是經營參與權。普通股股東可以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擁有選舉表決的權利。二是收益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憑其所持有的股份參加公司盈利分配,其收益與公司經營狀況直接相關,具有不確定性,且普通股的盈利分配順序後於優先股。三是認股優先權。如果股份公司增發普通股票,原有普通股股東有權優先認購新發行的股票,以保證其對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變。四是剩餘資產分配權。股份公司破產清盤時,在其清償債務和分配給優先股股東之後,剩餘資產可按普通股股東所持有的股份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