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築業與建築服務貿易
(一)建築業的定義與分類
國際組織有關建築業的定義與分類如下。
1.定義
聯合國在國民經濟核算體係《全部經濟活動的國際標準產業分類》中有“狹義建築業”和“廣義建築業”;狹義建築業僅指建築產品的生產,而廣義的建築業則涵蓋了建築產品的生產以及與建築生產有關的所有的服務內容,包括規劃、勘察、設計、建築材料與成品及半成品的生產、施工及安裝,建成環境的運營、維護及管理,以及相關的谘詢和中介服務,等等,這反映了建築業真實的經濟活動空間。
2.分類
建築業分類方法常用的有國際標準產業分類法和中心產品分類法,此不贅述。
(二)建築服務貿易的定義
建築服務貿易指國際間圍繞建築產品的生產以及與建築業生產活動相關的所有的服務過程,是一種國際經濟合作的方式。這一定義涵蓋了廣義建築業所需的各類服務。
二、國際建築服務貿易的發展現狀
據美國研究機構Global Insight的分析,近年來全球建築業投資額以每年4%~5%的速度增長,2007年全球建築業投資規模預計在4.78萬億美元。按照國際建築業市場的開放程度(國際公開招標項目和工程投資總規模之比)為30%計算,則國際公開發包的建築工程承包市場總量2007年約為1.43萬億美元。
三、國際建築服務貿易的主要業務形式和特點
國際建築服務貿易通常是以承包國際工程項目作為主要業務形式。其主要特點是:
第一,國際工程項目按照嚴格的合同條件和國際慣例管理工程。
第二,國際工程項目具有合同主體的多國性。
第三,國際工程項目影響因素多、麵臨風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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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經濟下國際工程承包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