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經濟類專業導論

六、學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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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應修滿的最低學分為165學分。其中公共課50學分,學科基礎課47學分,專業課48學分,專業拓展課8學分,綜合運用課12學分,並修讀“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課”等。所有修讀課程均須通過考核,考核及格以上者方能取得相應學分。